世界观速讯丨这 4 类人,不受《劳动法》保护!

来源:高管智囊团 时间:2023-06-23 01:52:41

开篇推荐


【资料图】

0元领取:《HR法律速查手册》

纸质书籍,1,000个案例

直接查询答案,涉及99%的劳动法场景

HR必备,扫码即可领取

《劳动法》有一些局限性,这4类人,《劳动法》也没辙,各位请注意:

1、在校生-兼职

不管你是本科、硕士、博士,但凡你还在学校,还是在校生,你的任何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无法构成劳动关系。

2、退休人员-返聘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就终止了。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这属于劳务关系处理。

如果退休人员要求享受加班费,或者职工带薪年休假等,这些都是劳动者基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享有的权益。

退休人员不在此列。

3、协约承包

简单可以理解为承包项目,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关系。

这个过程中,并不是明确的劳动关系。

4、家政类服务员

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

但是,「自然人」无法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

所以家政类服务员,没有签约的公司,他的雇主也无法成为「用人单位」。

结语:

如果上面四类遇到了不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当事人可以以侵权、合同违约等案由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推荐

0元领取:《HR法律速查手册》

纸质书籍,1,000个案例

直接查询答案,涉及99%的劳动法场景

HR必备,扫码即可领取

关键词:

推荐内容

Copyright 2000-2021 by www.jiaoyu.yktworl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9675号-1

邮箱 : 435 227 67@qq.com